由日本回來,了2個月
至今仍未找到合適的全職工作
當然我承認我很挑
不是大公司不做,WEB DESIGN 公司不在中上環至灣仔一帶不做,不合乎我理想的不做
偏偏工作經驗不足一年的我又不是很有條件挑工作
今日舊公司老細叫我番去坐坐,想搵我幫手不在話下,只係無諗到今日當係見工咁
當年他們想發展一條WEB TEAM, 初時接的都是PLAIN HTML 的網站
今日他們條TEAM 有3個人,SHOW 了幾間,真的,是知名公司的網站給我看
只是沒想過3個人裹面都沒有一個人識PROGRAMMING
網站程式是外判的
該TEAM LEADER 向我介紹其中一個網站,有CONTENT,有DATE,有SEARCH
問我要做這樣的一個網站要多久
回話後又再問我另一個網站要做多久
我回,都不是差不多的東西?只是名字不同,這個多幾個FIELD 而已
所以時間都是差不多
心裹暗嘆,這種CMS 網站,讓我多做一千幾百個,還不是一樣,唉~
除非那幾萬元袋EASY MONEY入我袋,天呀我真的很不想再做這種網站
﹣當然,有EASY MONEY 係應該要賺
May 23r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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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0, 20/80 是一條道理
當中的意思是,20﹪的產品會為你帶來80﹪的利潤
花80﹪的努力,卻只能換取20﹪的效果
將此話套入你生活上的不同情況,應該都有不少好例子
10+年前WEB2.0興起,AMAZON 打破了這條定律。
AMAZON 賣的舊書、少數人會看的書,長賣長有
但竟因為這類書太難找,以致AMAZON 獨佔了這個市場,得可觀的盈利
這叫 LONG TAIL
經常會有人對我說,弄一個網站,讓人做什麼什麼,另一種USER 又可以做什麼什麼
然後我們從中抽傭,就可以賺到錢啦云云
不是我黑心冷血,只是首先,這種「讓USER 發表,USER 之間進行交易」的模式可謂10年前才流行的IDEA
今日就算是GROUP BUYING,要成功都要有一支SALES TEAM 去找那20﹪會賺到80﹪的錢的大商戶
其次是,這類型的網站已經多不勝數,要在80﹪內突圍而出,倒不如想一個20﹪的IDEA 保証你可以賺80﹪的錢
在日本我找到一個成功80﹪BUSINESS MODEL
是一間GUESTHOUSE
在酒店/旅館業內,20﹪的當然是酒店、大、出名的旅館。
這間GUESTHOUSE 很成功,不但在日本已有6間分店,每間規模都不小,而且還得過world-wide 的獎項
每日招待200個客人,一年的營業額XXXXXXXX (老闆說話的時候沒太聽得懂 ^^”)
整潔乾淨,設施齊全,最便宜的8人SHARE ROOM 竟然只是2300日圓
在香港寸土尺金,這類型的出租房雖然都有,卻都難登大雅之堂
唯近年看新聞有個以60年代香港懷舊為題的特色酒店賺大錢
我想其實就算不以懷舊為題,一間企理得體的GUESTHOUSE,在香港應該都有立足之地。
日本也是一個不小的國家,交通便利又發達,不在自己出生的地方唸書和上班也很平常
所以認識一個日本人,久而久之總會問及對方的出身地
若要問對方出身地,可以說「 ご出身は?」
不過東京人會問你「 ふるさとは?」(古里、還是用いなか(田舎),不太確認)
因為在東京人的眼中,東京是大都市,東京以外的地方都是郊區、鄉下地方
而我在立山的山頂上,跟我同房由東京來的79歲婆婆當是就是這樣問候我的鄉下在哪。
無奈香港總不能算是鄉下,想起這件事,總是讓我會心微笑。
事隔20年,Slayers (台: 秀逗魔導士, 港: 魔劍美神) 終於被翻譯成中文,由奇幻基地出版中
本人每冊出版時定會準時去博客來報到,直接送到家裏,我已經不想再等!!
Slayers 在電視機上播的時候,我大約小三還是小四吧
她是我最喜愛的動畫,因為能像莉娜那樣生氣就亂用魔法、把討厭的人打飛真的很爽…
Slayers 的世界有很多知識,只要聰明、努力、有求知慾,有趣的事情多的是呢~
我可以仰慕這個虛構的世界,完全因為作者很有技巧地將 Slayers 的世界展示出來,乃現有 (尤其新出版) 的奇幻小說所欠缺
作為一本輕小說,內容未必很有深度,卻異常爆笑,個人覺得比扮作有話想說但一點也不有趣的小說來得有意義
像大部分的 Slayers Fans 一樣,我有背過咒語,背過主題曲,特意從 ep 抄下了莉娜的日文名字
互聯網剛流行的時候,我也有搜尋過 Slayers 的資料,但網上的資料其實不多,我想,Slayers 的讀者跟作者一樣喜歡低調和謙虛 [superemotions file="icon_smile.gif" title="Smile"]
拜BT 的流行,幾年時我把 Slayers 的動畫都下載回來重溫了一次! 我發現 REVOLUTION 和 TRY 兩輯大概是電視重播了幾次我還記得滿多,但第一輯卻只有少許印象。前年 Slayers 又出了劇場版,可惜我日文程度有限,其實都不太看得懂 T_T 當我有機會去日本的時候,我會把整套動畫和小說都敗回家收藏去!
February 10th,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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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Facebook 上有一個 Group 名為「在…設計師之前 請想想…」(原名為「在Call 設計師之前,請想想他/她的家人」)
在 Group 內有很多怨氣和殺氣,大家不斷分享 Client 令人吐血的對白
最近換了個 Logo,感覺超級真實

的確在工作上經常收到 Client 的 Fax / Email 在 Screen capture 上左畫右畫,上圖已是非常清晰,通常我接到的 Fax 都是看不到他在寫什麼… 3個月來的工作經驗就是政府部門只曉得 Fax 和打電話,特別是改字粒的,怎麼不寄電郵或者寄 Word Docs 過來呢? 害我又要打一遍,然後打錯字那邊又要發瘋似的唸著「之前已經說過…」再 Fax 一大疊修改過來。
大部分 designer 都是違背著良心地做設計,若然老闆站在旁邊指指點點更淪為滑鼠操作員。既然工作也只是為錢,我挑份比較輕鬆的來做好了,所以我沒有當 designer而選擇了當 programmer,一來是自己 design 也不是了得,二來 programming 一定會有非常清晰的要求、目標和準則,絕對不會出現「給我一個非常清新的設計」這種無法定義的對白,還有,program 必須花時間去試才會發現問題,即使沒有完成也可以下班,明天才繼續做,大概也不會有人察覺 [superemotions file="icon_lol.gif" title="Laughing Out Loud"] 相反 Design 因為一眼就可以看到全部,任誰都可以發表意見,左改右改,留至深夜還沒有改好的 Designer 大有人在。
program 只要可以用就收貨,介面有問題是 designer 的責任,大部分時間都可以重用之前己經做好的程式,無需創意無需動腦筋,即使會成為公司的二等公民,每天準時下班保持自己身體健康不用為無謂的要求想到腦殘才是長期賺錢之道。
December 26th,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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